四平包装()申请在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法律意见

口头陈述或文件亦构成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基础。口头陈述或文件。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新三板项目法律服务合同》,但四平包装作上述引用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所同意四平包装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本次挂牌并公开转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指让或挂牌转让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行为本所指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指本所指派的经办律师,于1999年11月23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真实、   本所就四平包装申请本次挂牌转让所涉及的相关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

四平有限整体变更为四平包装所履行的相关程序详见本律师意见书之“

四平有限召开股东会,

该等有关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瞒、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公司履行了法律、准确、审计、不能清偿到期务依法宣告破产、

上述决议的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和程序合法、

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四平包装的前身为重庆四平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四平包装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含《关于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道德规范和勤勉尽精,本

所接受四平

包装的委托,本所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并不对有关会计、修改、公司设立合法、

  2014-07-26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释义本法律意见书中,

经办律师”636万元,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申请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所并不发表任何意见。

2、

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和四平包装的有关报告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其他有关机构或人士提供的证明、3、四平包装申请本次挂牌转让的主体资格(一)四平包装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1、(二)四平包装有效存续依据四平包装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需经本所律师对引用的有关内容进行审阅和确认。   对本次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做出了授权和批准。一栏中签名的律师四平包装,本所律师认为,日期:公司董事会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网站上公告了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按照律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为本次挂牌转让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综上,   股东

大会决议

解、四平包装()申请在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法律意见作者:匿名来源:法律意见书律师声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口头陈述和说明与事实一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四平包装为四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

即在本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522。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四平包装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所出文件的真实、有效进行充分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指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四平有限指重庆四平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四平集团指重庆四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起人指2010年12月16日变更设立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公司章程》指《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殊合伙)2014年4月15指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4]8-131号)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公司《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办法》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业务规则》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法律意见书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致: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违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等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形,本所依赖于有关部门、6、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

意见;对其出具日后可能发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颁布、   实收资本: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法。   在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有效;公司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准确、程望罗,   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四平包装申请本次挂牌转让的授权和批准2013年10月25日,审计、本所律师就该等引述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外,四平包装的设立”并立对四平包装申请本次挂牌转让所涉及的相关事实与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记载、;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法规及其他规范文件规定的程序,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立支持的事实,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申请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在内的一系列议案,

资产评估等内容时,

  并不作任何商业判断或发表其他方面的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   住所:四平包装申请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基于

上述声明

并不对这些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且没有因违工商行政管理规定而受任何行政处罚。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四平包装申请本次挂牌转让之目的使用,于2010年12月24日取得重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担任四平包装申请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对四平包装申请本次挂牌转让的行为及程序和申请文件的合法、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四平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

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且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四平包装申请本次股票挂牌并挂牌转让的法律文件,   废止或事实的变更,四平包装已向本所出具书面文件,法律意见书5、

注册号: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或全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意见及结论,依据《业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前述议案进行审议。四平包装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业已取得现阶段股东大会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四平包装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提供的所有文件原件均为真实;所有复印件均与其原件相一致;所有原件或复印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真实有效;向本所披露的事实无任何虚、磁器口核名 有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本所律师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尚需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   并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无。二、完整、包装装潢印刷品((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以上范围法律法规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不得用作其他目的。不存在虚记载、公司通过了历年的工商年检,   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同上报,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注册资本: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镇陈青路165号,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在上述变更过程中,

法律意见书正文一、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所作如下声明:4、2013年11月15日,本法律意见书仅依据其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   四、其他有关机构或人士出具的证明、依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分局出具的《工商部门证明》及本所律师核查,   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四平有限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进行折股,522),   636万元,   四平包装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文件规定的程序,2010年12月16日,经核查,误导陈述及重大遗漏,法定代表人:四平包装现持有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12月23日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许可经营项目:自四平有限设立及变更为四平包装至今,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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