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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第二十条、

  受理审查---发核准通知书赤峰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工商窗口无7个工作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1号)第二条、

  1、

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

第九十五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联系电话047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底部圆角法律声明|联系我们Copyright2008www.chifeng.gov.cnAllRightsReserved蒙ICP备0主办:  注:第十六条、页>网上服务>>查询服务办事指南赤峰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主管部门:授权期限。

    2、

  1、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   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第十二条、

第十条、   赤峰市人民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子口岸电话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条、第十条、赤峰市人民承办:赤峰市人民办公厅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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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点击此处下载)、赤峰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查询服务-赤峰市人民门户网站邮箱登陆繁體|页走进赤峰政务公开网上服务互动交流高级搜索当前位置:

第二十一条 、

第十二条、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点击此处下载);  2、   第二十二条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点击此处下载)也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点击此处下载)【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点击此处下载)及件复印件】。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条、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点击此处下载)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   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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